2018年1月28日 星期日

重大公安意外健保費可向肇事者求償 最快4月上路

八仙塵爆事件造成嚴重死傷,健保支出龐大醫療費用,但依法只能向保險公司求償。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修法,可代位向肇事者請求損害賠償。衛福部近日預告相關代位求償辦法與施行細則,重大公安意外健保支出超過5萬元、重大交通事故、公害或食物中毒給付超過10萬元,即可向肇事者求償,新制預計最快4月可正式上路。

近年來發生重大公共安全意外,如八仙塵爆事件估計健保署支付約8億元的醫療費用,但主辦單位僅投保5000萬元保險金額,求償與實際支付金額差距過大,且無法向肇事者求償。對此去年底已修法通過,未來保險對象發生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的保險事故,在健保給付醫療費用後,可代位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。

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長商東福指出,公安意外如八仙塵爆事件,外界認為強制保險金額不會太高,應該向肇事者求償,本次修法授權健保若投保金額不足額,可向第三人求償。

近期預告的《全民健康保險執行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》規定,公共安全事故健保給付醫療費用金額超過5萬元,重大交通事故、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,健保給付逾10萬元,健保即可代位求償。

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長商東福說,本次修正案經60天預告期,經討論彙整各界意見後,最快約4月可正式上路。

(文摘自網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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